
石牛寨镇全镇人民:
燃放烟花鞭炮是我们的传统习俗,然而,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,破坏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,损害身体健康,容易引发安全事故,整体危害很大。2017年6月起,县委、县政府全面启动“全域禁炮”工作,严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、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。根据石牛寨镇党委、政府安排部署,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,现向全镇人民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。
严格遵守禁燃规定,不违规购买、燃放烟花爆竹,不违规运输、存储、携带烟花爆竹,爱护镇容、村容环境,维护社会秩序,争做文明家庭、守法模范,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石牛寨镇居民良好素质、良好形象。
二、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导者。
坚持“厉行节约,告别陋习”,广大群众应积极向亲朋好友、邻里乡亲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相关禁燃政策,自觉追求安全、低碳、环保的辞旧迎新方式,大力营造文明、守法、低碳、绿色、环保的生活新风尚。
党员干部应带头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签订“禁鞭禁炮”承诺书。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经营烟花爆竹,一经发现,一律移送镇纪委立案查处。
三、争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。
全镇广大人民应深刻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,主动对周边区域和环境进行监督。一旦发现禁放区内存在违规销售、运输或在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,务必积极劝导,并第一时间拨打石牛寨镇政府座机0730-6460001进行举报,共同营造全社会禁燃禁放、安全互保的良好氛围。
少放一挂鞭,空气更新鲜!禁放烟花火,健康靠你我!让我们从现在做起、从自我做起,守住健康的红线,呵护蓝天的底线,让我们以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文明、安全、宜居环境,为建设温馨亮丽、和谐美好石牛寨镇作出应有的贡献!
一、线索举报范围
(一)石牛寨镇辖区内,举报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。
(二)特别是存在非法经营嫌疑的村民住宅、退出烟花爆竹企业、各类养殖场、废旧厂房、居民旧宅等“五类”场所。
二、举报电话
石牛寨镇政府:0730-6460001
石牛寨镇派出所:0730-6688110
石牛寨镇安全办:13762765971(张主任)
三、举报奖励标准
举报辖区境内有非法生产、运输、储存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经查实,奖励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。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(一)举报人要客观真实反映相关线索,明确具体时间、相关人员、详细情况等内容,如有相关证据材料,请一并提交。
(二)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。
平江县石牛寨镇人民政府
2025年1月21日
责编:石牛寨镇党政办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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